福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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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三效进行时③丨厦门:优化服务“三提效”,笃行实干强担当

点击上方蓝字,记得关注!今年,省委决定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三提三效”行动作为贯穿全年、覆盖市场监管全领域各环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充分展现全系统开展“三提三效”行动风采,看高低、显担当、见精神,现开设“‘三提三效’进行时”专题,聚焦各单位(部门)努力推进“三提三效”的“快、优、实”、亮点举措、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等进行系列报道。随着省、市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指令的发出,近期,厦门市特检院迅速细化举措、精准发力,助推统筹疫情防控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效能提升。“快”字当头,高效为民解难题为帮助大学康2期业主解决电梯安全使用的诉求,厦门市特检院协同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特安科、杏林市场监管所前往涉诉地点查明电梯故障原因,并与业主代表、物业及维保负责人进行协调会谈。该小区17号楼的两台电梯使用年限已达13年之久。根据物业提供的电梯故障记录,厦门市特检院发现,两台电梯2022年以来共报修了6次,1次为业主不文明乘梯引起,其余5次故障原因均为门系统故障,具体故障分别为层门变形以及层门关闭牵引钢丝绳卡住层门门锁钩、层门门锁电气开关接触不到位、制动器抱闸接触器老化、制动器电源损坏等。厦门市特检院检验人员针对故障记录现场对电梯的门系统进行重点排查,并确认机房抱闸电源、抱闸接触器均已更换后,向业主代表详细解释了故障原因并现场普及电梯安全相关知识。“优”字为标,党员先锋勇当先面对近期复杂多变的疫情形势,厦门市特检院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勇当先锋,主动带头下沉社区、农贸市场开展志愿服务,为筑牢重点区域疫情防控屏障贡献力量。同时,在各疫情防控隔离点内,为保障电梯等相关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厦门市特检院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先锋队,针对隔离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案,高效开展检验工作,并重点就提高疫情防控期间电梯使用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设备安全运行两不误。“实”字托底,进企培训助发展为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受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邀请,厦门市特检院进企为200多名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培训过程中,厦门市特检院技术专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科学化设备管理建议,并依托近年来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进行深刻剖析,重点突出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措施及容易出现事故的隐患。通过培训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参训人员特种设备专业知识,有效保障企业的安全发展。END稿源:厦门市特检院采编:应急宣传处转载请注明: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企鹅号头条号喜欢请点个“赞”和“在看”哦↓↓↓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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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2022年福建省反垄断聚焦“四类行为”

点击上方蓝字,记得关注!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反垄断工作的部署,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从3月至10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启动2022年度重点领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的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一是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和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三是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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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上线!福建健康码误判可自主申诉!具体这样操作→

点击上方蓝字,记得关注!快来看!福建健康码误判自主申诉功能4月1日起正式上线!为进一步畅通健康码误判申诉渠道省数字办组织省大数据公司依托闽政通APP平台开发上线“个人健康码误判自主申诉功能”于4月1日正式上线群众可通过该功能自主上传相关证明经审核后根据判定规则实现转码!系统使用操作指南1.健康码自主申诉入口第一步在闽政通首页点击“健康码自主申诉”。第二步进入健康码自主申诉入口,在此页面可选择“本人申诉”,并可在“我的申诉”里查看历史申诉记录。2.申诉信息填报在“本人申诉”页面需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及申诉信息,包括申诉受理地(区县(含)以下)、当前码颜色、当前赋码原因、本人目前情况等。3.申诉材料上传点击下一步,在此页面上传申诉转码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健康码异常原因截图、核酸检测记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身份证正反面、车票、社区、街道、单位证明等,并同意自愿申诉书。4.历史申诉记录查看在“我的申诉”页面里可查看历史记录,包括申诉审核状态及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等。(“我的申诉”)(审核不通过原因)据悉代家人申诉功能也正在加紧开发中预计不久也将正式上线误判审核条件一、封控区误判审核条件1.封控区宣布之日前14天内溢出人员,需具有3次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5天3检)的,通过审核;2.封控区宣布之日前14天内未到过封控区人员,根据提交的自证与当地社区、街道证明材料,综合判定后决定是否通过审核。二、管控区误判审核条件1.管控区宣布之日前14天内溢出人员,需具有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天2检)的,通过审核;2.管控区宣布之日前14天内未到过管控区人员,根据提交的自证与当地社区、街道证明材料,综合判定后决定是否通过审核。三、潜在关联(阳性感染者潜在关联人员)误判审核条件1.核实除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之外(系统已过滤)的其它潜在关联人员,在漫入我省(或省内流动)之日起,在14天内具有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第15天后具有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通过审核。四、重点区域(中高风险地区涉疫风险人员)误判审核条件1.判定漫入我省(或省内跨地市流动)之日起,近14天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和地市,根据提交的自证与当地社区、街道证明材料,原则上无需核酸报告,通过审核;2.判定漫入我省(或省内跨地市流动)之日起,近14天仅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具有如下四种情形之一,持有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通过审核: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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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献礼建党100周年/青年讲党史故事(2)

为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砥砺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学党史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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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建党百年·公益广告展播 | 《薪火》

自“凝心聚力,赓续血脉,献礼百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广播影视机构、电视台、文化传媒公司、高等院校、个人积极响应,掀起了活动热潮,截至目前,全省各单位共推荐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作品118件,其中平面类作品94件,影视类作品24件。现将甄选的优秀公益广告(含平面广告、视频广告)进行展播。本期我们推出的是《薪火》作品一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明溪县融媒体中心作品二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福建省优一影视有限公司END稿源:广告处采编:应急宣传处转载请注明: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企鹅号头条号喜欢请点个“赞”和“在看”哦↓↓↓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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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建党百年·公益广告展播 | 《坚定》

自“凝心聚力,赓续血脉,献礼百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广播影视机构、电视台、文化传媒公司、高等院校、个人积极响应,掀起了活动热潮,截至目前,全省各单位共推荐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作品118件,其中平面类作品94件,影视类作品24件。现将甄选的优秀公益广告(含平面广告、视频广告)进行展播。本期我们推出的是《坚定》作品一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泉州时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品二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福建省优一影视有限公司END稿源:广告处采编:应急宣传处转载请注明: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企鹅号头条号喜欢请点个“赞”和“在看”哦↓↓↓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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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建党百年·公益广告展播 | 《奉献》

自“凝心聚力,赓续血脉,献礼百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广播影视机构、电视台、文化传媒公司、高等院校、个人积极响应,掀起了活动热潮,截至目前,全省各单位共推荐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作品118件,其中平面类作品94件,影视类作品24件。现将甄选的优秀公益广告(含平面广告、视频广告)进行展播。本期我们推出的是《奉献》作品一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东南卫视作品二推荐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单位:东南卫视END稿源:广告处采编:应急宣传处转载请注明: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企鹅号头条号喜欢请点个“赞”和“在看”哦↓↓↓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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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查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件

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反垄断工作的部署,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强化职能担当,切实提高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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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反垄断第一案,直击行政垄断!

点击上方蓝字,记得关注!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反垄断工作的部署,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强化职能担当,切实提高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2020年12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告,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违法事实及证据2019年4月27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推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9]74号),提出“要将‘平台’的应用情况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中,定期检查和通报培训平台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辅以“组织平台应用培训”、“责令限期整改”等强化督导系列措施,要求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自2019年6月1日起,安装应用“安途帮”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处理在调查过程中,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已主动采取措施对有关行为进行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提出了废止相关文件以及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的主要整改思路,并对局机关2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的规定,向福州市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责令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改正相关行为:(一)要求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废止《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9]74号),并在官方网站或者报纸上公示,公示应注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废止”。(二)要求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各环节工作,在修改或者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三)请福州市政府加强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后续整改措施的监督与指导,防止再出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的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合法经营活动。END稿源:反垄断处采编:应急宣传处转载请注明: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企鹅号头条号喜欢请点个“赞”和“在看”哦↓↓↓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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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四)

点击上方蓝字,记得关注!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事实告诉我们疫情面前红线触碰要不得非法制售防护用品终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案例展示案例一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州泰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假冒一次性口罩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2月6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福州泰美实验仪器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1月23日从一陌生中年男性处购买“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5000个,但未向出售人索要口罩的产品注册证、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5000个口罩中,该公司自用、赠送他人共约400个,消费者退货110个,其余4490个“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全部售出。经核实,该公司销售的“飘安”一次性口罩侵犯“飘安”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行为。3月10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二、没收、销毁假冒“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110只;三、罚款16万元。案例二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闽清县双联电子商务信息服务部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口罩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3月2日,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在闽清县双联电子商务信息服务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服务部销售的496包进口口罩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局遂于当日依法立案调查,并扣押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口罩496包。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进口口罩系2月份从印度尼西亚购进,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属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物品,数量1000包,每包3个,购进价格是4元/个,自用50包,其余的950包用于销售,至案发日已售出454包,销售价格是4.5元/个,货值金额13500元,违法所得681元。另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位于闽清县池园镇井后村芝东路159号,与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井后村芝东路60号不符。4月1日,福州市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口罩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扣押的无合法来源进口口罩496包,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3405元;二、当事人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1500元。以上合计:没收无合法来源进口口罩496包,罚款4905元。案例三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林某龙涉嫌无照加工口罩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5月13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林某龙涉嫌无照从事口罩加工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其加工的标注“KN95”口罩成品共6500个及半成品、加工设备等。经查:4月22日,莆田市某鞋材有限公司与浙江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浙江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6.5元/个的单价向莆田市某鞋材有限公司购买“白板KN95口罩”500000个,总金额为3250000元。莆田市某鞋材有限公司将该订单中的部分口罩的打耳带及封口两道加工工序以0.35元/个的单价委托福清市的林某龙加工。因林某龙仅从事打耳带及封口两道加工工序,且加工的口罩并非最终产品,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无法对其加工的口罩予以抽检,遂将有关情况通报莆田局。目前,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对林某龙涉嫌无照加工口罩案作进一步调查。案例四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餐宝餐具等两家公司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2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某超市斗西店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口罩案时,发现该案供货商为厦门金嘉亿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深挖彻查,在厦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循线发现厦门餐宝餐具有限公司为假冒“飘安”口罩的供货源头。经查,厦门餐宝餐具有限公司和厦门金嘉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飘安”口罩2.4万个,以及销售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口罩2万个,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于2020年2月20日对厦门餐宝餐具有限公司作出顶格罚款19.5万元,于2020年3月2日对厦门金嘉亿商贸有限公司作出顶格罚款22.5万元的处罚决定。案例五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泉州市汉卓卫生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5月28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线索,依法对泉州市汉卓卫生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口罩生产车间处于停产状态,仓库内未发现口罩的成品或半成品。在该公司的办公室查阅财物账时发现2张涉案的一次性口罩(非医用)销售清单,显示该公司确有生产销售涉案批次口罩。上述批次口罩经抽样送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检验,检测结果为过滤效率项目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涉嫌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案例六泉州市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建省开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一次性防护口罩案▼滑动查看更多2020年4月10日,泉州市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晋江市紫帽镇洋店村的福建省开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一次性防护口罩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查获一次性防护口罩成品240包,每包50只,共12000只(该口罩外包装贴有合格证,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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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怎么报——2019年度年报公示 超全图文流程看这里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不按时报送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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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提醒丨市场监管局喊你来年报啦!

取得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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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指南丨全省“个体工商户年报” 可通过“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平台办理啦!

登录年报系统。录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身份证号、经营者本省手机号、手机验证码。如下图: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