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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实践渠道不只四个
要形成法治思维,离不开法治实践。教材曾列举了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四个渠道:立法讨论、法庭旁听、法律监督、模拟法庭。为了有说服力,我利用江苏省本地资源开发实践基地,并以身作则。十五年前在扬州大学培训时,曾向省教指委建议请法学专家和实务界人士来讲课,还曾建议单列法治课,他们没有做。后来自己主动去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旁听,参加江苏省高院宪法日开放活动,收集案例用于教学,指导本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去法庭实践。参加宪法、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听证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慈善法、国歌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立法研讨,投稿参加中国卫生法学会年会、犯罪社会学研讨会,邀请朱谦、上官丕亮等法学教授、胡晓翔等卫生法学家、邓学平、李旭等律师来学校讲座。法律体现谁的意志?全民。我们可以继续努力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