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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精英化,你准备好了吗?

2017-03-30 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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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新社的报道,中国首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3月28日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检察院)成立。

报道称,四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以检察官名字直接命名,以办理专业化类案和部门重点案件为主要责任,凸显其在业务领域的专长。

【解读】以检察官的名字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既是对检察官的尊重,也是对检察官独立性的保障,更是对检察官责任的警醒。从本次“试水”来看,成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凸显“专业化”,这是司法改革精英化的具体表现。

据介绍,命名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

【解读】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意味着检察官拥有更大的办案权限,同时也意味着承担更大的办案责任。检察官这一主体地位更加凸显。这一举措本身就给予了检察官极高的个人荣誉感和使命感。但因为尚处于“试水阶段”,成效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介绍,检察官办公室中的检察官是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其中将科处室负责人的行政色彩彻底清除。

据报道,“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实行有资格的“海选”。首批命名检察官选拔可谓“优中选优”,其中包括上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官业务竞赛标兵等优秀人才。

【解读】作为司法改革下的一项具体、细化改革,“试水阶段”的谨慎是有必要的。遴选优秀检察官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这既是试水阶段的必然要求,同样是未来铺开后硬性条件,唯有通过优中选优,才能确保检察官队伍的精英化。

解读人:刘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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