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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我的生、死观,养老人生的自我设计 ——阿图. 葛文德《最好的告别》、雷爱民《死亡是什么》读后有感(连载二)

钱理群 生死学与生死教育研究
2024-09-22



   

作者简介:钱理群,北京大学中文系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任清华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鲁迅学会理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第三任主编(与吴福辉共同担当)。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鲁迅、周作人研究与现代知识分子精神史研究。代表作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心灵的探寻》《与鲁迅相遇》《周作人传》《周作人论》《大小舞台之间——曹禺戏剧新论》《丰富的痛苦——堂吉诃德和哈姆雷特的东移》《1948:天地玄黄》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人文学者之一。他以对20世纪中国思想、文学和社会的精深研究,特别是对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历史与精神的审察,得到海内外的重视与尊重。钱理群一直关注教育问题,多有撰述并为此奔走。他被认为是当代中国批判知识分子的标志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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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进入“我的生死观”及“养老人生的自我设计”的讨论之前,还要强调雷爱民先生在他的著述一开始就提出的思考与讨论死亡问题的三大原则,这也是雷老师对我最大启示。首先要确认:“死亡的答案是多元的,开放的,包容的,没有人可以宣称他关于死亡的答案是唯一的,而别人关于死亡的答案就是不对的”。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死亡”对人类,特别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还是一个“谜”。“死亡学”里的人类学、生命学、生理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哲学——内涵,还远没有为我们所认识,而“死亡”的“个人性”的丰富与复杂,更是至今仍被人们所忽视,类似的空白还有很多。对“死亡”的思考与探索从古到今就从未停止,也无公论,定论,只能是各说各的:这就决定了对死亡的认识,必然是多元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绝不能把自己在特定社会、历史与个人条件下形成的“死亡观”唯一化。“唯一”本来就是科学研究与认识之大忌;在死亡问题上唯一化,就更加荒唐与危险,它会阻挡人类探索“死亡之谜”之路。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个重要原则:“每个人都可以是死亡的探索者,猜谜人,受益人,代言人”。这是凡人皆有的权利,也是死亡学研究的迷人之处。对我来说,人老了,面对越来越靠近的“死亡”,充满好奇地逼视、审视它,研究、议论它,猜谜,受益,还代它说话,这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享受。这里的关键,是“我”在与“死亡”交往,对话。这又产生了第三条原则:“我们可以向已经受到过死亡教诲的人学习。不过,最终我们要依靠自己,坚定自己的死亡认知,即建立关于生前、死亡过程和死后的认知图式、信念信仰和意义体系”,“没有人可以主宰我们的死亡信念”。“我们相信死亡是什么,实际上就是相信我们自己是谁,我们的来时路在哪里,我们的过往如何,这些都是猜测死亡之谜时死亡教给我们的人生智慧”。这不仅是个人化的死亡学,而且是与个人生命相融合的死亡研究:老年人研究生与死,实际是重新回顾、认识自己的一生,更是重塑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的养老学、死亡学研究就从这里开始:确认“我的生死观”,规划“我的养老人生”。

“我的生死观”在伴随老伴从“生”走到“死”的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现在,在研读了两位老师的著作以后,就有了更为系统的认知,大概有八个方面。


1.我认定,死亡是无可避免的,人活一辈子,最后的归途就是死。由此而认定,死亡是人的宿命,没有例外:任何人,即使是掌握了绝对权力、巨大财富的人,最后也要死:权力与金钱在它面前不起作用,它是真正奉行“人人平等”的原则。另一面,由生到死,是正常人生,既不是悲剧,也没有喜剧,必须以常态对之,不必恐惧死亡,“美化死亡也是件非常危险的事”。


2.我认定,死亡本质上是“个人性”的,是“我死”而不是“他死”,他人(亲人,朋友,医护人员)可以陪伴,相助,最后还得自己去面对。研究、讨论生死观、规划养老人生,就是要让我们面对死亡时,能够从被动变为主动,由消极变为积极,把生命自始至终都掌握在自己手里。


3.我更认定:死亡是绝对的。不仅是自然生命的结束,生活世界的解体(公民身分结束,社会关系结束,人伦世界瓦解,生活世界隐退),与人世彻底分离,而且也没有所谓“灵魂与肉体分离后的独立存在”——《裴高——柏拉图对话录》对“肉体人生”的反省、批判自有其启示意义,但对他的“灵魂与肉体分离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柏拉图断言,灵魂与肉体分离,就到了“另有天神管辖的世界”,到了那里,就“在幸福中生存,脱离了人间谬误、怕惧、疯狂,以及一切人间罪恶”:这是我所不相信的。这就涉及我的一个更根本、彻底的认定。


4.我认定:根本不存在“天神管辖的世界”。这也是我作为无神论者与古今中外的宗教信徒的分歧所在:我不承认有“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神”与实体化的“至善至美”的世界的存在。我相信鲁迅的观念:“黄金世界也有黑暗”。人类、世界以至宇宙的现实的,实体的存在,永远是不完美的有缺憾的存在。至善至美的人与世界只能是一种“彼岸理想”,只能存在于人的精神追求之中。

 这涉及我们的人生追求和幸福观。我也因此对“生的愉悦与死的坦然将成为生命圆满的标志”的说法持保留态度: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无可非议,但将其绝对化,就颇为可疑。在我看来,缺少“丰富的痛苦”的“生的愉悦”未免浅薄,缺少“死亡的困惑与沉思”的“死的坦然”也是高度简单化的。葛文德先生在《最好的告别》里说,“表面看似幸福的生命可能是空虚的,而一个表面看似艰难的生活可能致力于一项伟大的事业”,并提醒人们,对“愉快”与“痛苦”的“偏爱”都是危险的:这些都大有深意。

这也就谈到了我对宗教的看法与态度。雷爱民先生的书里,引述了琼瑶的“遗言”:“我尊重每种宗教,却害怕别人对我传教,因为我早就信了‘无神论教’!”这也是我的态度,愿将其也作为我的“遗言”。我尊重的是宗教文化、宗教精神:宗教徒对真、善、美的人性、人生与社会的虔诚追求,他们为自己的信仰而献身的精神,都让我敬佩不已。在我看来,有了这样的宗教精神、文化,甚至成为信仰,人至少会有一个尊重生命的底线,绝不会做“伤天害理”,残害他人生命的事;今天中国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人、做事都过了底线,这是跟宗教文化、宗教精神的缺失直接相关的。但我又很难成为某一具体宗教的信徒,理念上的分歧之外,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我知道,在虔诚的宗教徒那里,“上帝”是存在他的心中的,他对上帝的信仰与服从,和对自我的信仰、服从是合而为一的。而我这样的也有过“服从”式的“信仰”,成为“驯服工具”的经历的老人来说,以任何名义出现的“上帝”,都是外在于自我生命的,强制性的存在,我就天然地保持警惕;我们这一代最大的人生教训就是:无论如何也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绝不做任何被信仰者的“工具”。与此相关,我在敬佩“真信徒”的同时,对打着各种旗号的“假信徒”也保持本能的警惕。对一些真信徒的真诚传教也有本能的反感,其中难免的强加于人的意味,今天已经觉醒了的我,是高度敏感,难以接受的。


5.正是出于对精神、理想的信念,我又认定:人的自然生命短暂,但人的精神生命不亡。雷爱民先生书里引述《道德经》的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自胜者强,知足者富”,“死而不亡者寿”;强调“自然生命结束了,人终将还会留下一些东西。死亡并没有夺去逝者的一切”,“人们关于逝者的记忆,逝者留下的嘉言善行,功绩名声,著作创见,科学发明等都没有随着人的死亡而离开人世”,“恰恰相反,这些东西随着逝者的人格形象、理想追求、关心祈愿等长留人间,即成为人世的一部分,成为后世和人类文明永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些论述都引起我的强烈共鸣。这就是前文所说的“个体死亡后的文化转化”:转化为家庭文化,家族文化,地方文化,社会文化,国家、民族文化,以至人类文化;留存于人们的记忆,历史记载之中,成为思想、文化、学术、教育的资源。


6.于是,就有了“人类的不朽追求”,据说“不朽是人的伟大的精神需要之一”。也许是这样吧,但我却对“不朽不死”的追求持高度的怀疑与警惕。我也因此而认定:至少要拒绝五大“不朽”:拒绝“永恒实体式”的宗教不朽模式;拒绝“尽善尽美,不朽不变”的乌托邦理想模式——这两大拒绝,前文已有讨论,不再多说。还要拒绝“对权力的疯狂攫取”背后的“不朽”述求,拒绝“不知疲倦的追逐财富”背后的“不朽”述求。——这两大不朽述求具有更大的诱惑性。如研究者所说,“权力和财富可以让人获得一种掌控他人的感觉,或者说把自己置入一种可以主宰一切的位置,就像神灵一样具有强大的法力”;对于这些权力和财富的“崇拜者”来说,“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并“没有本质区别”,只要“不朽”就行,这样不择手段地追求不朽,后果不堪设想。更需要拒绝的,是中国传统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伦理、政治一体化的不朽追求模式”,它在中国社会结构与国民性的内在追求里,都根深蒂固,也就更需要警惕。意识到这些危险,我也进一步认定:即使要追求“死后重生”,也绝不可追求“不朽”。我们真正追求的,应该是“平凡人生”,是“普通人的生命价值”,即使是“死后”人生意义的文化转换,也应该是有限度,平平常常自然发生和进行的。


7.我也因此而认定,这样的死后生命的文化转换,是出自逝者自身的精神力量,而非人为制造。琼瑶的“遗言”特地嘱咐子女:不要在乎“死后荣哀”的社会评价:这是“生者的虚荣,对于死后的我,一点意义也没有,我不要‘死后荣哀’”。这也引起我的强烈共鸣。从表面上看,“死后荣哀是一种社会的认可”,它实际上是把人(特别是所谓“名人”)的死亡“转化为社会事件,并与历史时空对接,留下印记”,这几乎无可避免,也自有其意义;但却内含着危险:不仅不可避免地发生“名实完全无关的错置”,而且也会出现“大起大落”,突然名声大噪,烜赫一时,又迅速被遗忘的戏剧性变化。这正是我所警惕与拒绝的。我认定的“死后文化转化”是一个潜移默化、自然选择的过程:该记住的就留下了,该忘的就自然淘汰了;被这些后人记住,又被另一些后人所遗忘,一切都听其自然:这是一个“自然的转化”而绝非人为的转化。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社会的人为的干预、制造,就会有“死后被利用”的危险。这个问题是鲁迅首先提出的,他在1925年(也就是将近100年前)写了一篇《死后》(收《野草》),提出了一个极富想象力的问题:我死了,会发生什么;而我只是“运动神经的废灭”,而“知觉还在”,我又会作出怎样的反应?——“我”被深埋在地底下,却听得见“切切嚓嚓的人声,看热闹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大概就是来参加“追悼会”的。有人惊奇:“死了?”有人不以为然:“哼!”有的惋惜:“唉!”——“我”“愤怒得几乎昏厥过去”:“我”死了与你们有什么关系,让你们这样议论来议论去?——突然,“一个青蝇停在我的颧骨上”,“开口便舔我的鼻尖”,“我懊恼地想:足下,我不是什么伟人,你无须到我身上来寻做论的材料”;它又“用冷舌头来舔我的嘴唇”,“表示亲爱”:“实在使我厌烦得不堪——不堪之至”。——突然“听到一个颇为耳熟的声音。睁眼看时,却是勃古斋旧书铺跑外的小伙计”,开口就说:“这是明板《公羊传》,嘉靖黑口本,给您送来了,您留下他罢”:生意居然做到坟墓里来了!“我”要哭出来了:“这大概是我死后第一次哭”。鲁迅沉重地写道:“我先前以为人在地上虽没有任意生存的权利,却总有任意死去的权利的,现在才知道并不然,也很难适合人的公意”。这是深知中国国情之言:中国的“公意”,就是要根本剥夺人的“任意生存与死去的权利”,为实行对人的控制和利用,几乎无所不用其极。我也因此懂得了鲁迅的“遗言”:“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忘记我,管自己生活”(《死》),这也就他在《死后》里所说的,要“影一般死掉。连仇敌也不使知道,不肯赠给他们一点惠而不费的欢欣”。我又想起了琼瑶的“遗言”,竟然与鲁迅如此相似,大概独立、自主的知识分子都会这样想,也就成了我的“遗言”:“不发讣闻,不公祭,不开追悼会”,“以后清明也不必祭拜,因为我早已不存在”,“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


       8.最后,我认定:死亡是一个“由生到死”的“过程”。这也就提供了一个重新安排和调整“人”的“生”与“死”的机会。这其实就是“养老人生”的任务,意义和价值所在。养老,绝不是被动地“由生到死”的“等死”过程,而是将一生中未能充分发挥的自身的潜力,人的主观能动性、生命能量彻底释放出来,面对死亡,重新塑造自己,实现生命的“
超越”。同时,也对自己的“死后”生命的转化,尽可能地作出主动安排。这就需要对“生——死——死后”的养老人生有一个全面的规划、设计,真正把个体生命的生生死死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 -未完待续- -


本文为钱理群教授:我的生、死观,养老人生的自我设计 ——阿图. 葛文德《最好的告别》、雷爱民《死亡是什么》读后有感(我的“养老学研究笔记”之二)内容连载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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