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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客观正视

青法平台 青法在线 2022-07-25

编者按:本文系青苗法鸣大讲堂在5月29日举办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力量与不足》讲座文字整理稿,讲座情况请点击链接查看,请已参加讲座的朋友不要重复购买本文。本整理稿全文2.3万字。


讲座提纲

前言:中国法学教育失败在何处?

一、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割裂

二、什么是鉴定式方法

(一)历史

(二)内涵

(三)鉴定式方法在法律适用中的具体应用

(四)鉴定式方法的各步骤分析:以买卖旧书案为例

1.起始句/提出问题/假设

(1)结合案件事实提出问题

(2)规范之寻找

①法条的不完备性:基础规范+辅助规范

②规范之确定:结果导向、法律关系

③法条的类型

2.定义:确定构成要件

(1)规范之确定:基础规范+辅助规范

(2)法律解释:

①语义解释

②体系解释

③历史解释

④目的解释

(3)一般条款之具体化/类型化

(4)法律续造之漏洞填补

①类推

②反面推论

③目的性限缩

3.涵摄: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确定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的思维过程

4.总结

三、鉴定式案例分析法在私法中的具体应用

(一)请求权审查的模式

1.问题需要从案件事实中提炼

2.请求权是否产生?

四、案例演练

五、总结

(一)鉴定式方法的核心与难点

(二)鉴定式方法的力量

(三)鉴定式方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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