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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 年度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2023 年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签订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即本科毕业生不超过 26 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2.留学归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且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4.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与基础人才配置相匹配的年龄政策要求;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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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商用人单位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

考试

1.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组织,考生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 分,百分制)方可进入第二轮考试,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人选,比例不足 1:5 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排名第一的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经商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1 名。

3.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将在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中国水利人才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


(六)

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统一组织和承担费用。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会同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函调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两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七)

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网站和中国水利人才网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办理备案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

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4490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4985


二、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2023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当年要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3.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与基础人才配置相匹配的年龄政策要求。京内生源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京外生源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岁(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6.京外生源应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符合其它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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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待遇

按照水利部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待遇执行。


(五)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我中心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六)

考试

1.第一轮考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组织,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百分制),考生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第二轮考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第二轮考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 5:1 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进入第二轮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网站、中国水利人才网发布。第一轮成绩不计入最后的总成绩。

2.第二轮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由我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job)、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 官网(http://xxzx.mwr.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


(七)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和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安排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拟聘用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环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况经中心党委研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

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信息中心(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九)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水利部人事司审批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

监督举报与咨询

举报受理电话:010-63202068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rsc@mwr.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2604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三、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 年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以下简称“调水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 26 岁(199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岁(199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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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 1:3,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应当主动联系我局确认报名资格。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

考试

(一)初试

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线上笔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 60分(百分制),考生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按1:8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认。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根据初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1:8 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 复试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调水局网站等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具体复试方式内容详见调水局复试公告。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复试情况,经调水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综合管理岗位按复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1 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安排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情况存在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调水局网站等网站进行公示,为期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调水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

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222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222


四、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 年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京内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满 18 周岁;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

👉


(四)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 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中心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时,应主动联系中心确认报名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

考试

1.初试。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线上笔试方式组织。初试达到 60分(百分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比例不足5:1 的按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复试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和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发布。

2.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由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成绩总分必须达60分(百分制)方可具备聘用资格。


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 http://www.slrsks.cn )和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http://xwxc.mwr.cn/)公布。


(六)

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考察环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

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和中心有关制度执行。


(九)

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5098、5906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 督 电 话:010-63205846


五、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 年度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灌排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 1 人(京内生源 1 名)。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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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度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灌排发展中心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参加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三)第一轮笔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等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形式和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百分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不足 1:5 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

(四)第二轮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考生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阶段首先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不计成绩。面试由灌排发展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百分制)。根据应聘者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 50%)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岗位 1:2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灌排发展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环节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谈话等方式综合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经研究,可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灌排发展中心将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中国节水灌溉网等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报人事司备案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接收,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正式聘用人选的待遇及管理,按照国家和灌排发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63203691

技术咨询电话:63204113

举报受理电话:63203371



六、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计划开展 2023 年度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

公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 1 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拟接收毕业生人选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当年要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超过 35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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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27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

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线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水利相关知识、职业能力等方面。

3.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以下要求确认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参加考试确认”,按要求上传全部材料,完成笔试确认流程。笔试资格复审后,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确认流程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预算中心组织,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入面试人选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 分,百分制),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 5:1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 5:1 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阶段包含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入成绩)。考生在面试环节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阶段。面试人员名单在水利预算执行网上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经综合考察,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应聘者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

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预算中心党委集体研究, 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预算执行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完成经报水利部人事司备案后,由预算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

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2969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91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2359


七、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2023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校期间须无社保记录,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需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当年要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年龄为 18周岁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周岁(199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京内生源,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不超过35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

👉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进入 2023 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中心确认报名资格。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数需至少满足 1:3 的比例,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

考试

(一)第一轮考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开展。设定 60 分(百分制)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不足 1:5 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笔试考试成绩不带入后续环节。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发布。

(二)第二轮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由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线为 60 分(百分制)。具体面试安排(方式、时间等)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要求具体确定。面试阶段将安排心理素质测评。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发布。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1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环节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谈话等方式综合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或考察不通过的,或考生主动放弃,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七)

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水利人才网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

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和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十)

监督与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625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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