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国家卫健委出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办法》的出台背景
《办法》的主要框架
《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及资质认可主体《办法》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及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
(三)关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行为的要求《办法》明确要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原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可溯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相关行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并对技术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等。
(四)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规定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对其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认可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估检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保持和符合情况。评估检查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延伸检查。
(五)关于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的衔接《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资质继续有效,其中资质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到期的,有效期延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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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编辑:黄攀连
校对:耿静
审核:叶冬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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