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西省司法厅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7月20日上午,山西省司法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实施办法》是对《社区矫正法》的完善和补充,是《社区矫正法》的实施细则和准则,其制定出台对于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薛永辉强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把握、谋划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进社区矫正不断与时俱进。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狱戒毒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要多思考多研究,学习好理解好,真正学懂弄通,准确掌握理解,提升业务水平和规范化执法能力。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其守法和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意识,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到尊崇法律、不折不扣执行相关规定,探索能够将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又管得好的方式方法,把《社区矫正法》和《实施办法》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要加大力度,尽早完成重点环节任务。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对从调查评估到解除矫正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规定,要尽快对照相关规定对我省现行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社区矫正各个环节、每项流程适应新法的变化,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证。五是加强沟通协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不等不靠,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各部门协调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挺进全国“第一方阵”。
文章来源:山西司法

投稿邮箱:sqjzgz@sina.com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社区矫正工作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