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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预通知

青苗法鸣 2023-01-05

您的招募需求,我来扩散

(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所涉及的家事问题引发高度社会关注。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不仅要贯彻条文,更要贯彻立法精神,秉持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正为重中之重。


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自2014年6月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初步搭建、形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跨界共同研讨交流的平台和良好氛围,对家事审判实务中问题的研究及解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事法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特继续举办本次论坛,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嘉宾将继续从实务角度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家事审判改革相对应的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建言献策,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也是论坛的永恒主题。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承办。


立法的完善,需要立法技术,也需要识别现实的司法难题。鉴于您的专业造诣,诚邀您参会,欢迎从司法难题的解决建议视角申报论文,为论坛增彩。


一、主要议题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家事审判程序实务问题。


二、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22年4月16日(周六)一天

地点:北京 

会议规模:200人。


特别说明:鉴于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不断反复、变化,论坛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规模,将在2022年3月初发布的论坛正式通知中予以确认,届时将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防控政策的要求相应地进行调整,不排除采用线下小规模主会场与有限度线上同步直播相结合甚至完全线上互动的模式进行。


三、参会预报名程序

请拟参会嘉宾于2021年12月31日(周五)24:00之前提交报名回执(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逾期不再接收。


论坛指定电子邮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单位简称+第九届家事论坛报名回执”。


回执原则上应由拟参会者本人邮箱发送、不宜代报,以便会务人员检索统计。 


论坛欢迎各地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派员观摩交流,一家法院原则不超过两人,以文与会作者不在此限,多人参会单位应指定一位会务对接人。


四、论文撰写及典型案例征集

论坛原则上以文与会,分界别遴选参会嘉宾。


由于论坛规模受限,会务组将对应征论文严格进行评审,择优收入会议论文集。


名额所限,两名及以上作者合作撰文,论坛原则上仅邀请一位作者参会。


请嘉宾紧密围绕本次论坛主题,自行确定论题。嘉宾近一年内已发表的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法律适用以及家事审判程序实务类探讨文章也可向会议提交(须注明发表载体及具体刊期)。


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将对其中未发表过的高水平论文再行筛选、结集出版《家事法实务》(2022年卷)。


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格式后附,禁用尾注),正文不超过一万字为宜(不低于六千字);文尾务必附上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周一)24:00,过期不再收取;论文也应通过拟参会嘉宾本人的电子邮箱以附件形式提交,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姓名:论文题目”,论坛指定邮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


五、论坛参会确认程序

论坛正式通知将于2022年3月初发布。


会务组将在2022年3月31日前,对入选论文的作者发送邀请函、确认参会资格。


会场容纳有限,对号入座,未收到会务组正式通知者,谢绝与会。


论坛届时如果采取线上直播的模式进行,仍仅限于取得参会资格的嘉宾参加。


六、会务费事宜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会议当天午餐及晚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及住宿自理。


七、会务接洽

论坛会务邮箱:

jiashifaluntan@vip.163.com

会务统筹人:

杨晓林,手机(微信号):13366156089

谭  芳,手机(微信号):13501650111

论文集编辑:

邓雯芬,手机(微信号):18612522122       

媒体接待:

段凤丽,手机:13552693593,微信号:D13552693593。

外地嘉宾接待:

陈贝贝,手机(微信号):18817836410。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11月20日


PS:获取参会回执等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信息编辑 ✎ 双祎

技术编辑 ✎ 倩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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