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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大40年来培养的的法学“大咖”们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2-03-20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再次“申博失利”的消息在法学界掀起了热议,作为一所国内知名的政法类院校,西北政法大学至今没有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这其中的苦楚与无奈或许只有西法大人能够明白。对此,我们只能向走过了83年风雨的西法大、秉持着陕北公学遗风的西法大人表示万分惋惜。


但不容否认的是,西法大自建校83年来,扎根祖国西部,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铸就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凝练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为法学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政法精英人才,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宪忠、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田文昌等,他们目前都在各自的岗位、不同的领域成为中坚力量。本文通过盘点那些出身西法大的“大咖”们,以现西法大“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风貌。


注:1、本文并无排名比较之意,囿于小编的认知,在写作的过程中难免存在疏漏,笔者深知还有诸多未 被列举,但同样是业内的“大咖”,因为欢迎读者朋友在留言区补充、更正。

2、部分资料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校友总会网站。

3、标题中的40年指的是恢复高考后招生入学的学子。


一、就职于高校科研系统

(一)孙宪忠

(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学术贡献有:在民商法方法论方面,提出"抛弃批判、立足建设"的观点。最早提出所有制的法律实现方式问题,提出对公有制的所有权形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进行改造。比较早地将德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制度介绍到国内,并深刻地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源流及其本质,指出法律行为制度中的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构成的基本差异。在民法物权研究领域,提出了系统的立法观念和体系。不动产法研究方面,提出的多项成果为学术界承认,并且被立法采纳。


(二)肖国兴

(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肖国兴教授是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第一版《能源法》主要执笔人之一,在能源法领域出版了多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


(三)葛洪义

(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百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主讲教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新世纪优秀人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教几十多年来,葛洪义教授在法律价值、法学方法论、地方法制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同时也大力推动司法考试制度的形成,助力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四)施天涛

(198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资本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曾参加《国有资产法》、《信托法》的起草工作;曾参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有关环境法草案的讨论。发表有关商法学的学术论文50余篇,学术著作10部。其中代表性著作有:《商法学》、《公司法论》、《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等。


(五)关保英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律系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律顾问。关保英教授积极参与行政法的普及和社会化工作,曾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干部培训班多次主讲过行政监察原理,为"美国福特基金法官班"主讲过四届行政法原理。多次承担司法部、监察部的调研课题。同时,对湖北省、武汉市、广州市、上海市等的行政执法问题有深入研究,既撰写了大量相关论文又作了大量的行政法治宣传工作。曾参与了诸多湖北省、武汉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其中一些重要见解被地方立法直接采纳。


(六)刘作翔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余部,代表性著作有:《法律文化理论》、《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发表论文140多篇,代表性论文有:《论法律文化》、《法律的理想》、《法治社会中的权力与权利定位》、《权利冲突的几个理论问题》、《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等。


(七)刘丹冰

(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西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三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主持各类教学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省部级9项。重要的有: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研究”、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出版著作10余部。主要有:《中国西部法治发展报告》、《入世后,中国金融法律的理论与实务》、《金融法》(‘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等。


(八)雷兴虎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主要致力于商法学、经济法学,尤其是商法基础理论、公司企业法和外商投资法的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参与并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课题数十项。科研成果曾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种荣誉。


(九)王允武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西南民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民族大学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全国“双千计划”入选专家;首届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致力于民族法学等研究,先后参加或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民委、中国法学会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著、主编或参编著作、教材15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社会科学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十)王敬波

(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任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多篇咨政建议被国家领导人批示;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家机关采纳,直接应用于国家法治建设。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的讨论,参加《行政诉讼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标准化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完成独著3部,合著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期刊上发表80多篇论文。


(十一)李玉基

(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积极投身科研工作。以证券法学为主要研究方向,出版《法理基础》、《证券法学》、《证券法教材》等专著、教材5部。在《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在甘肃政法大学"十五"以来各项科研指标排行榜中, 李玉基教授位居出版著作、教材第2名。


(十二)张生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五部。


(十三)王健

(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法学教育、边疆治理与法制等。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2001)、《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2001)、《西法东渐》(编,2001)等多种相关论著。


(十四)汪世荣

(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革命根据地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认为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和研究,除了重视成文的法典外,应当尽可能拓展学科领域,对司法案例、司法判决、司法判例等文献给予充分的关注。对于法律史学的研究,不能忽视法律与经济、法律与贸易、法律与宗教、法律与习俗、法律与社会等领域。对于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应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从法律发展的角度解释法律历史现象,并通过活泼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展现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智慧和法律文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十五)舒洪水

(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2011年4月当选为第3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先后主持了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陕西省规划项目、教育厅、社科联共7项。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报章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


(十六)强力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商法学、金融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经济法学,尤其是金融法学领域颇有影响,其独著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作为“九五” 、“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为国内多所知名大学指定为经济法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必读教材。多年来他一直跟踪研究经济、金融改革与经济、金融法治问题,参与经济、金融立法论证,经常受聘为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机关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十七)董皞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研究员、教授、博导。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总编辑。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十多家学术刊物发表《行政诉讼证据问题新探》、《我国司法机关多重职能现状改革之思考》等有关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方面的论文数十篇。有专著《司法解释论》,参加编著《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学新论》、《行政法总论》等有关行政法学方面的著作十余部。


(十八)周作斌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理事、陕西法学会知识产权学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面向WTO-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抉择》获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出版《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新编经济法教程》、《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研究》等著作、教材10多部,其中《经济法概论》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二、就职于司法实务部门

(一)贾宇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曾在2006年4月-2017年5月,担任西北政法学院/大学的院长、党委副书记。兼职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他在国内较早对死刑制度改革发表了系统的理论见解和实践主张(1995年),并长期积极致力于推动该领域的变革。对于我国刑法典和刑法学通说中的犯罪故意概念进行了全面批判,否定犯罪故意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认识,首次提出"希望故意、容忍故意、放任故意"的分类法,首次提出"行为故意和结果故意"的分类法,首创"容忍故意"概念,主张在犯罪故意概念中引入违法性认识、行为故意、容忍故意等要件,进而提出了犯罪故意概念的新架构(1995年),在该专题领域居领先地位。反对"诬告反坐"思想指导下的诬陷罪量刑原则。主张对诬陷罪设置独立的法定刑(1986年),该种主张后为国家立法采纳(1997年)。研究并积极推动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建设,否认学界关于刑事和解制度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加拿大司法实践的通说,从判例、制度、理论上全面研究介绍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陕甘宁边区的刑事和解经验(2007年)。研究成果有14项分别获得国家教委、司法部、陕西省等优秀学术成果奖。


(二)梁凤云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法学博士。荣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承办2015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解释、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等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作为执笔人起草行政诉讼法修改人民法院建议稿,办理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88号指导性案例等在内的数千件疑难复杂行政案件。


(三)田立文

(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党组书记。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张甲天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兼)。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五)寇昉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六)李琪林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法官。


(七)朱雅频

(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八)薛峰

(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身兼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多所高校的教授、硕士生导师。迄今,他在《中国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学家》《人民司法》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法学论文60余篇。近年来,他主持完成了北京市基层法院首次承担的北京市法学会重点课题——《北京市构建“大调解”长效化解机制研究》,参与最高法院重点课题《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的调研》,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国医疗损害赔偿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等省部级重大课题研究。同时,作为全国行政审判排头兵的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掌门人,他带领着团队对国家机构改革、冬奥会与行政审判等重大课题进行攻坚。


(九)杨景海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


(十)黄河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理论系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现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十一)高继明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十二)滕继国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十三)侯向磊

(199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三、律师

(一)田文昌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有着“中国刑辩第一人”之称。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素有"学者律师"之称,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并多次参与立法研讨活动。其著作《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田文昌专辑》、《刑事辩护学》、《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等受到法学界普遍赞誉。


(二)王建平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一级律师,先后在《律师与法制》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十余篇论文,参与编写过《民事诉讼大全》、《经济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与适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实务全书》等5 部专著。曾先后被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授予优秀律师、先进律师等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三次;94年被评为“烟台十大杰出青年”;2001年被授予“山东省十佳律师”称号。


(三)万迎军

(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曾获聘联合国工发组织法律专家,系国际体育仲裁院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遴选的仲裁律师。


(四)邢立新

(199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破产重整部主任。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批个人管理人名册成员,北京市第一届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副会长及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分会理事,荣膺ALB2020年中国十五佳女律师。


(五)黎霞

(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共同财产。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中,对于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不分或者少分,对背叛婚姻的过错方给予更大的惩罚,避免因背叛婚姻家庭的成本过低而不利于培育忠诚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


(六)朱明勇

(200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兼任多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教授。办理了全国首例空调列车索赔案、全国首例福利彩票纠纷案、全国最大的高校所有权纠纷案、河南灭门血案(被告宣告无罪,被誉为中国的辛普森案)、等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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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张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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