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叶必丰、金可可、刘正东任职上海人大
10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叶必丰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任命刘正东、金可可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任命胡奕明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任命俞光植、黄建忠、廖志豪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委员。
叶必丰,1963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4年至2002年历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2003年至2017年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历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处长。2017年至2019年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第十五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著作多部。
刘正东, 1970年生,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现任上海市第八届律师协会会长、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工商联副会长、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兼职副会长。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金可可,1974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2004年至今一直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2006年破格受聘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越级破格晋升为教授,担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德国私法研究所所长,2010年起晋升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松江区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东方青年学社常务理事、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支部主委、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四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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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郑力凡
本期编辑 ✎ 张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