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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琅琊榜》:大梁国的政治制度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2-10


作者简介:马绪宇,号鸣溪,山西平定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2017级学生。好古好论,头脑简单。



2015年,一部名为《琅琊榜》的电视剧横空出世,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新的文化热潮。虽然已经过去了五年之久,但凭借精致的道具、精彩的剧情和引人入胜的意境,《琅琊榜》至今都是很多人心目中无法取代的经典之作。


笔者就学西南,十分喜欢《琅琊榜》,仅在今年就已看了数次。鉴于所学专业的影响,笔者在琢磨剧情之余,也对剧中大梁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那么,大梁国的政治制度究竟是怎么样的呢?笔者希望在本文中,对这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需要说明的是,皇帝制度和宗室制度虽然也属于广义的政治制度,但是由于历代相因变化繁多,如果列入本文所述,会有过于臃肿之弊。因而本文并不探究大梁的皇帝制度和宗室制度,而是希望在日后择一恰当机会另行讨论。


一、乱世起惊澜——大梁的中枢机构

《琅琊榜》是一部架空历史的权谋电视剧,剧中以“大梁国”为主要场景,但同时亦有“大渝国(大渝)”、“大燕国(北燕)”、“大楚国(南楚)”、“东海国(东海)”和“夜秦国(夜秦)”等周边政权。本剧一开始就呈现了一幅战场杀伐的血腥场景,结合后续剧情可知,当时大渝兴兵进犯大梁,赤焰军于梅岭血战三日方能惨胜,随后却又被朝中奸佞所谋害。如此种种不难见知:此时九州岛四分五裂,狼烟四起,群雄并立,黎民百姓久为战火所累,渴望治世。


剧中大梁皇室姓萧,结合正史来看,这一“萧氏江山”的原型,应该就是南北朝时期萧衍所建立的南梁政权。大梁太子萧景宣和誉王萧景桓夺嫡之争,在本剧开始之初就已经相持不下数年之久:其中,户部、礼部、兵部和宁国侯谢玉属于太子阵营,而吏部、刑部、工部和庆国公柏业属于誉王阵营。但是这些机构之中,并没有本节所要阐述的“中枢机构”。在笔者看来,中枢机构指的是一个国家政权制定和执行决策的官署。史籍记载“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1]……”,由此可见,大梁的中枢制度并非直接以南梁为原型。


既然并非直接以南梁为原型,那么就有必要从最高位阶的官署开始,探究一下大梁的中枢机构。剧中开审滨州侵地案时,刑部尚书齐敏曾经说:“你们可曾收到什么诏命?或者是内阁文书?(第九集)”因此,在大梁六部之上,还别有内阁这一官署。在剧中,中书令柳澄曾多次出现,在朝堂论礼之时,更是位列朝班第一位进入大殿(第十一集)。所以除内阁以外,大梁亦有中书省这一官署位列六部之上。


内阁之名,始于明朝。史籍记载:“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2]。”剧中并没有出现正式的内阁官员,但在续集《琅琊榜之风起长林》(以下简称《风起长林》)中,内阁首辅荀白水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之一。虽然《风起长林》发生在《琅琊榜》之后约五十年,大梁的中枢决策制度有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于差距并不远且没有隔朝隔代,因此《风起长林》中的内阁仍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风起长林》中,内阁首辅荀白水总理朝廷事务,实有宰相之权;故而在《琅琊榜》中,内阁应该是执掌中枢决策的官署之一。


中书省是另一个掌管决策的机构,史籍记载:“(中书省)掌佐天子执大政……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3]”在剧中,中书令柳澄曾参与户部尚书任免(第十集)和岳州赈灾(第二十八集)等大事,并且在册封靖王为太子的时候掌持东宫册宝(第四十七集)。所以在大梁,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不仅可以参与军国大事,而且还要承担一部分礼事职责,亦是中枢决策机构之一。


在唐朝,“尚书令一人……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4]”,而齐敏提到的“内阁文书”应当是通过内阁直接下达的。所以在《琅琊榜》中,中书省应该是掌管决策制定的中枢机构,而内阁则应该是掌管决策具体执行的中枢机构。


二、帝阙巍——大梁的行政制度

前文已经言明,大梁朝廷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位列中书省和内阁之下,执行朝廷的各项具体决策。然而,由于古代朝廷素来重视官员监察,因此在剧中出现的靖王府参军列战英前往御史台将滨州侵地案的原告接到府里(第九集)的情节,左都御史田德之上表弹劾礼部尚书陈元直(第十一集)和廷尉府奉旨拿人(第九集)的情节,自然也就交代了御史台和廷尉府这两个监察官署的存在。此外,卫峥一案尘埃落定后,时任刑部尚书蔡荃也指出,私炮案和大理寺卿朱樾关系非同一般,“希望能够尽快提审大理寺卿(第三十九集)”,这自然而然的也就证明了大理寺这一官署的存在。


“吏,治人者也[5]”,吏部“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6]”,是负责官员选拔、任免和考核的官署,其起源于周礼:“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7]”。在剧中,吏部的职权有“评核绩考……外放实缺候选(第十三集)”等,是一个权力极大的官署;吏部尚书何敬中之子何文新在妓馆杀人潜逃后(第十集),誉王为了保住这条重要的臂膀而绞尽脑汁,到最后竟然使出了换死囚的下下之策(第十四集)。由此可见,身为六部之首的吏部在大梁朝廷中的地位。


“(户)又民居曰编户。唐六典,户部掌天下户口[8]”,户部“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9]”,是负责财政收入和支出、户籍统计、土地和民政等事务的官署。户部是古代朝廷非常重要的官署,清代著名贪官和珅曾长期担任户部尚书一职,被查处时“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10]”,由此可见户部尚书之位高权重。在剧中,“户部掌管国库钱粮,关系国计民生(第十集)”,太子萧景宣的心腹楼之敬掌控户部时,户部曾被誉王视作“太子的钱袋子(第八集)”;而各方对户部的争夺,远早于对其他部门的争夺。因此,户部也是大梁朝廷中的一个实权官署。


除此二者以外,六部的礼部、刑部和工部,同样都起源于《周礼》,分别掌管礼仪邦交教育、刑名和工程等具体事务。由于在剧中这些官署的存在感并不是很强,故而笔者在此不予赘述。专职监察百官的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11]”,在剧中的存在感亦不是很强,故也略去。


值得一提的是,大理寺是古代朝廷掌管刑狱案件审理的官署,“谳天下奏案而不治狱[12]”,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廷尉府或者说廷尉,“秦官,掌刑辟”。大理寺和廷尉实际上是同一个官署,只不过随着时代的不同,其名屡次更易:“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13]”剧中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大理寺和廷尉府的关系,二者或为并列的机构,各自承担一部分审判职能;或为隶属的机构,廷尉府隶属于大理寺,负责逮捕审讯等事,也未可知。


三、江山如画——大梁的地方行政区划

由于是架空历史的电视剧,因此《琅琊榜》中的地名和地方行政区划一直都给笔者以紊乱复杂的感觉。笔者曾经以剧情为依据,绘制过“琅琊榜世界”的地图,但是种种不合常理之处,令笔者甚为费解。然而,考虑到我国古代曾经出现过为数众多的“侨州、郡、县”,所以笔者推断,在大渝和北燕等异族政权占据中原后,大量的北方士族衣冠南渡,在其他地方建立与家乡同名的行政区并非不可能。如果假设大梁皇室确实出自历史上的兰陵萧氏,那么“其先本居东海兰陵县中都乡中都里……中朝丧乱,皇高祖淮阴令整,字公齐,过江居晋陵武进县之东城里,寓居江左者,皆侨置本土,加以‘南’名,更为南兰陵人也[14]”,也足以说明这种侨州、郡、县设想的合理性。


剧中首先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州”,誉王在第一次见到梅长苏时曾说:“江左十四州能够多年安康、民生平稳,全是多亏了贵盟匡助地方(第二集)”,“州”绝对是大梁非常重要的一级行政区划。


但是,如果以我国现在的行政区划来看,剧中的“州”究竟应该属于哪一级别呢?在历史上,“州”的级别曾经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汉代,“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址,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这时的州虽然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但到汉朝后期已经成为了相当于我国现在的省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到了晋代,“别立梁、秦、宁、平四州,仍吴之广州,凡十九州”,这时的州已经成了正式的行政区划,数量虽然有所增多,可仍是地方一级行政区。南北朝至隋唐,州数剧增,以唐朝为例,“至(太宗)十三年定簿,凡州府三百五十八[15]”,此时的州已经随着数量的增多而逐渐下移成为了地方二级行政区。《琅琊榜》为架空剧,其具体时代本无可考;如果细而论之,在魏晋之后、隋唐之前较为合适。史籍记载,“(北齐)天保之末,总加并省,洎乎(北齐)国灭,州九十有七[16]”。当时占据天下三分之一的北齐尚且已经有如此之多的州级行政区划,因此可以认为大致位于这段历史时期的大梁,其州一级行政区,应该是我国现在地市一级的地方二级行政区。在剧中,靖王上位以后争取主理岳州雪灾的事情时,时任刑部尚书蔡荃曾提到“整个岳州几乎颗粒不收,怎么这位知府大人,倒想起做这种事了(第二十九集)”,由此亦可断定,大梁州一级行政区应该确实是我国现在地市一级的行政区。


四、关山横槊——大梁的军事制度

军事是《琅琊榜》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太子萧景宣的一号心腹、赤焰冤案的炮制者之一、宁国侯谢玉,就是剧中第一个出现的武臣。剧中开篇就曾曾借宁国侯府长子萧景睿之口提到:“父亲戎马半生,为国征战多年,故而得到陛下这般恩赐(第一集)。”主人公梅长苏的昔日未婚妻霓凰郡主,“是陛下您亲封的一品军侯(第二集)”;梅长苏本人及其父林燮,当年也是“大梁国最强的战队(第四十二集)”赤焰军的主帅和少帅。因此,大梁的军事制度,绝对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一个重要话题。


军政是军队建设的事务的统称,如编制、装备、后勤和人事等。在剧中,大梁的军政由兵部负责。二战时,奉行军政、军令分离主义的旧日本曾专门设立陆军省和海军省,作为陆军和海军军政的主管部门。萧景琰在最终挫败夏江的阴谋后改革兵制,曾经对时任兵部尚书李林评价道:“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兵部尚书,对兵制其实是最了解的(第五十集)”,此处的兵制应该指的就是军政制度。剧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大梁的军令制度,但是从大渝、北燕、东海和夜秦同时发难的时候,监国太子萧景琰和几位将领召开的军事会议来看(第五十四集),大梁应该没有成形的专门的军令机构,而是在遇到大的战事时,由君主和相关臣属共同商议而决定的。


从军队的构成来看,大梁的军队主要分为禁军、御林军、行台军和屯田军。


在古代,禁军是“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17]”。在剧中,禁军主要负责宫城戒备。其长官蒙挚是“京畿九门掌管五万禁军的一品将军(第二集)”,在誉王谋反攻打九安山时,随梁帝萧选出猎的三千禁军曾经拼死作战,幸存者不过三成(第四十四集),所以禁军应当是大梁最重要的军事力量。大梁帝都金陵还存在一支名为巡防营的武装力量,“在这京城里,守卫城门、夜间宵禁、镇压械斗之类的事都归巡防营管(第二十五集)”,巡防营应该是类似于清朝“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所辖“巡捕营”的军队兼警察力量。由于巡防营人数不多,职能特殊,因此本文不讨论有关巡防营的问题。


御林军一词是“羽林军”一词的俗称,史籍记载:“(唐)高宗龙朔二年,始取府兵越骑、步射置左右羽林军[18]”,我国古代典籍中并无“御林军”一词的明确记载。在剧中,御林军是由梁帝亲自执掌的一支武装力量,佩戴铁制面具,全副武装。御林军虽然直属梁帝,但梁帝自己显然没有时间去事必躬亲,因此御林军实际上是由御林军都统来实际管理的(第四十八集)。


行台军和屯田军是大梁最主要的军事力量。在九安山之战前,萧景琰曾说“除了四境前线的行台军还有点硬骨头,各地的屯田军因为军饷克扣、军纪败坏,早已不复沙场铁血(第四十三集)”,由此可见,行台军是大梁的边防军,而屯田军则是大梁的内地军。屯田军体现的是我国魏晋至隋唐的府兵制,“至于府兵,始一寓之于农,其居处、教养、畜材、待事、动作、休息,皆有节目,虽不能尽合古法,盖得其大意焉[19]”。由于府兵制的具体内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问题,所以笔者在此不予赘述。


除军事力量以外,大梁还有一个名为“悬镜司”的独立官署。“悬镜司自开朝经太祖设立以来……只遵圣命,查鉴妖邪,不介朝政,不涉党争(第二十二集)”,其性质大约等同于明代的厂卫机构。厂卫指的是明代的东厂和锦衣卫两个官署,是明代朝廷设立的国家情报和秘密警察机构,由于直属皇帝,权力几乎不受限制,因此厂卫机构在有明一代的口碑极差:“锦衣旧例有功赏,惟缉不轨者当之。其后冒滥无纪,所报百无一实。吏民重困,而厂卫题请辄从”,“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20]。”剧中悬镜司首尊夏江位同一品军侯(第三十九集),心狠手辣,诡计多端,是当年赤焰冤案的元凶首恶之一,也是靖王上位过程中遭遇的最为难缠的对手。悬镜司作为大梁的情报和秘密警察机构,虽然不至于像明代厂卫那样臭名远播,然而在剧中亦主要扮演反面角色。


总结:一笔千秋 后人心田

综上所述,大梁以中书省和内阁为中枢机构,下辖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御史台、大理寺和廷尉府等具体职能部门,以州主要的地方行政区,具备禁军、御林军、行台军和屯田军四支武装力量,以及作为国家情报机构和秘密警察部门的悬镜司。


总体来说,虽然《琅琊榜》并非确有其事,然而其作者对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了解不可谓不深,其剧情中具体的政治制度构建也不可谓不清晰,不失为最近几年来最成功的国产电视剧之一。


但分析之余,仍然需要我们反省的是:为什么梁帝萧选可以仅凭悬镜司的密报,就消灭自己手下最强的军队,杀死自己的妹妹、妹夫、爱妾和七万忠魂?为什么誉王炸毁私炮坊伤及无数百姓,却没有什么人在意那些枉死的人?


这就是另一个更为复杂和深奥的问题了。



(下滑查看):

[1] 《隋書·卷第二十六·志第二十一·百官上》

[2] 《明史·卷第七十二·志第四十八·職官一》

[3] 《新唐書·卷第四十七·志第三十七·百官二》

[4] 《新唐書·卷第四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5] 《說文解字·卷一》

[6] 《新唐書·卷第四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7] 《周禮·天官冢宰》

[8] 《康熙字典·卯集中》

[9] 《新唐書·卷第四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10] 《清史稿·卷第三百十九·列傳第一百六》

[11] 《宋史·卷第一百六十四·志第一百一十七·職官四》

[12] 《宋史·卷第一百六十五·志第一百一十八·職官五》

[13] 《漢書·卷第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14] 《南史·卷第四·齊本紀上》

[15] 《新唐书·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地理一》

[16] 《隋书·卷二十九·志二十四·地理上》

[17] 《宋史·卷一百八十七·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等》

[18] 《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兵》

[19] 《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兵》

[20] 《明史·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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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帝企鹅

本期编辑 ✎ 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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