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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前,学者都在关注.....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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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9年,发生了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和标志性意义的民事立法事件,尤其是在下半年,达到了高潮。


8月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入市,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高空抛物坠物相关主体民事、刑事责任的追究,给出了司法指导意见。


11月份,《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对于统一裁判思路,稳定社会合理预期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12月28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由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民法总则结合而成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已经问世,这标志着堪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也将呼之欲出。这部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八个部分。本文也借民法典的体例通过22所发文数较高的法学院校CLSCI论文数据,来展现2019年民法学界的研究情况。


本文盘点的22所发文数较高的法学院校分别是:


华北片区: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人大法学院,吉大法学院,北航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东部片区:上交凯原法学院,华东师大法学院,南大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师大法学院,浙大光华法学院,厦大法学院,苏大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


中西部片区:武大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注:

1.对于独著文章作者,分别标注了两个以上的单位,那么只将该文章统计到第一单位名下,避免重复统计。

2.由于种种原因,恐遗漏或误统极少量的论文,提请读者理解与包容,本文相关整理分析仅供参考。


一、基本理论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是当下民法学界的重要研讨对象,如何分析、评价各分编草案并由此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成为民法典研究的重点问题。基本理论贯穿于民法典各分编始终,对于凸显民法典的核心价值,形成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学者们从民法体系、民法典各分编体例安排、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功能等角度,从十几个问题切入,力图解决民法典的若干重大疑难问题。其次,在《民法总则》实施两年后,对于其中法律规范的反思与重构也是一大热点问题,对于法典的编撰技术以及条款的适用,学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总则

《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一直以来广受好评。民法典(草案)总则编也基本照搬《民法总则》的全部内容,只是在个别标点符号和文字上有所调整。针对《民法总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期间遇到的问题,理论界的研究更加深入。监护、代理、法人等传统民法理论的研究再次推向高潮,尤其是代理制度,《民法总则》虽吸收了我国民法学近年来的最新研究成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澄清与完善的地方。其次是监护,监护制度与民事主体、婚姻家庭制度等有着高度相关性,《民法总则》建构起了监护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但有关监护制度的体例安排和制度完善一直存在争议。早在民法典制定之初,有关成年监护、未成年国家监护制度就成为了学界聚焦的热点,2019年随着民法典的编撰、修改,监护立法体系建构的研究也就成为了热门话题。最后,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等作为民法总则甚至是整个民法的核心制度,民法典对该制度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也因此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


三、物权法

物权法领域可谓热点问题突出,民法典物权编的研究占比大。总体来看,学界关注的热点是物权编草案之中的总则分编、所有权分编和用益物权分编,担保物权分编的争议不是很大。其中,物权公示、物权变动等传统理论的研究一直是“重者恒重”,学者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立法表达和方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颇受关注,“三权分立”改革有利地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但涉及的问题也是多方位的,学者们的研究方向也不尽相同。例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有关精神和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编草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但是否妥当地反映了新一轮土地改革成果,引起了较为激烈的讨论。总体而言,物权编的创新度不可谓不大,尤其是为了回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法典拟规定居住权这一具有人身属性的用益物权,对该制度的改造和重构就成为了学者们讨论的热点。


四、合同法

民法典颁布在即,合同法领域的研究不可不回应立法动向,其中主要是一些重要制度的完善及其与法典的衔接问题,此外也不乏法条评注。合同编取代债编的构造几乎已成定局,合同编如何发挥出债法总则的功能、与其他各债类型衔接成为一个重要话题,为此必须改进现行合同法总则部分的构造,增添现行合同法总则中未规定的债法制度,并在总结合同法颁布之日至今近20年的问题和司法实务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故传统债法总则制度、现行合同法总则部分仍是研究热点。此外合同编分则部分也有重大创新,增加了保证、保理、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的规定,在如今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应对现实中诸多合同纠纷也是该分编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学者们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此;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合同编典型合同分编部分的内容也是民法典如何衔接民商合一问题的焦点。合同编占据整个民法典草案内容的近一半,其在内容上也更新最多,是理论和实务中需要研究的重要领域。


五、人格权

人格权制度的兴起是现代民法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各国都普遍加强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但人格权曾被视为我国民法理论中研究最不足的内容,伴随着人格权独立成编, 2019年有关人格权话题的论文,无论是在量上还是质上,都堪称辉煌,也凸显了民法的人文关怀。随着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层出不群的数据泄露和网络安全事件也给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个人信息保护也因此成为当前热点法治问题。从2019年的发文情况来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文章是全方位的,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裁判,基本原理亦或是制度构建,都有学者研究的足迹。可以预见,完善人格权类型、细化人格权内容、完善人格权利用、行使等规则,必将满足全面保护人格尊严的要求,应对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制度与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婚姻家庭编并非民法典中分量最重的一编,但自民法典编撰以来,也在学界掀起了持续的热烈讨论。近日的民法典(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离婚冷静期”、“亲属的范围”等的规定,更是牵动各方神经。从2019年的论文研究来看,“夫妻共同债务”可谓学界关注的第一大焦点,这一问题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司法解释以来,就一直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其次,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调整,也引起了学界关于婚姻效力制度重构的讨论。但总体来说,无论是民法典草案还是学界的研究成果都对现行婚姻法在施行期间遇到的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


七、继承法

继承法的论文均是对民法典继承编有关问题的探讨,虽然数量不多,但主要与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已经较为完善有关。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也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的变化,在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如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了债务清偿规则等,相信在国家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未来会有更多学者展开关于继承制度的创新研究。


八、侵权责任法


2019年侵权责任法的研究较为宽泛,既有医疗损害、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传统侵权理论的研究,也有网络侵权、代驾侵权、电子数据财产侵权等当下较为热门的侵权理论研究。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增加网络侵权、自助、自甘冒险等规定,细化了高空抛物坠物的各方责任,明确缺陷产品召回后的费用负担,学者的研究重点也放在了侵权责任编与其他编的立法协调,以及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规范上,在总结过去理论和实践智慧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九、结语

通过以上22所法学院校在CLSCI期刊上民法学发文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总体而言,民法基本理论和民法典的编撰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具体来看,一是在数量上,物权法领域的发文数居首,其次是合同法和总则部分,侵权责任法和婚姻家庭法的发文数较以往年份有大幅增长,人格权部分虽从去年开始就成为研究的重点,但今年仍然占据较高的发文数,继承法方向则发文不多。二是在内容上,物权法、合同法作为传统的研究重点,研究内容呈百花齐放的态势,传统理论和新兴问题均有所涉及,而婚姻家庭法则主要围绕民法典编撰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人格权研究的显著特点是个人信息占据绝对比重,侵权责任法则更多关注新型侵权问题。三是在研究方法上,既有宏观层面的探讨也有微观制度的展开,研究范式上立法论和解释论相辅相成,研究对象上新型前沿问题和传统问题并重。


学术界高度关注民法典的编撰工作,为民法典的编撰建言献策,掀起了民法学研究的高潮,助力“属于中国的民法典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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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张睿哲

本期编辑 ✎ 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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