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正式揭牌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昨天(5月31日),全省首个
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
——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揭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处长杨新芝,省生态环境厅驻苏州环境监察专员吴海和,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朱茂晓,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吴中区委副书记、区长顾晓东,区委常委、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健出席活动并上台揭牌,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加了揭牌活动。
此次揭牌仪式
在水绿如蓝的太湖之畔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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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拥有太湖五分之四的峰峦、五分之三的水域、五分之二的岸线,被誉为太湖最美的地方,同时也是苏州的“生态屏障”,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占全市的82.14%。近年来,吴中区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投入生态保护资金累计超百亿元,2021年位列全国市辖区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百强区首位。
太湖生态岛是江苏首个以立法形式保护的太湖岛屿,其最大的亮点和特色在于“生态”,在太湖生态岛上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不仅是探索异地生态修复、集中生态修复制度上的创新,更是融入生态岛生态建设的具体生动实践,二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今年5月初
《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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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了高标准打造全省首个集修复示范、法制警示、科普交流和监测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的序幕,对苏州市域内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因地制宜,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为赔偿义务人提供了多种替代修复场景。
5月25日,吴中首个替代性修复案例的成功落地居山湾碳汇林片区,更标志着基地进入了实质化的运作阶段,具有样本意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苏州生态环境部门
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途径通畅、程序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苏州已开展索赔案例360余件,签订赔偿协议292件,涉及赔偿金额8540万元,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和全省典型案例。
揭牌仪式上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局长金春林表示
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推进太湖生态岛建设,加强生态空间共保、环境协同治理,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全面提升苏州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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