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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3期>检影 | 做有“温度”的检察人

2017-04-02 广西检察院

还记得这个笑容可掬的仫佬族女检察官吗?(戳文字可查看视频)


工作中,她积极参与各类培训与竞赛,提升工作素能,为未检工作打好根基;她参办的案件曾获评全区“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她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的“学习之星”,是河池市检察机关公诉审查报告比赛三等奖的获得者,是河池市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她叫蒋韦慧,仫佬族,是罗城县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未检办副主任。从该院2013年成立未检办至今,她就一直是未检办的骨干。

“作为新组建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强基础、重规范,才能为未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蒋韦慧发挥其法学功底扎实的优势,认真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模式,形成罗城县检察院特有的“社会调查—法制教育—跟踪考察—定期回访”的逐层推进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


蒋韦慧(左三)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面对面座谈帮教


同时,蒋韦慧设立妇女儿童维权信箱、未检约谈室,积极协同妇联、团县委、教育局等部门,构建“打击惩治、特殊保护、帮扶救助、宣传教育”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


2013年以来,蒋韦慧多次参与普法活动,热心解答群众咨询。同时,她多次以“关爱未来,法治护航”为主题,带领青年干警来到各城乡中小学,结合真实案例,以模拟法庭、法制情景剧、法律知识问答、发放法律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蒋韦慧(左一)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2016年,在未检工作创建30周年之际,蒋韦慧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载于《未成年人检察30周年纪念文集》。同年10月,她因未检工作成绩突出,被自治区妇联推荐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在她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罗城县检察院未检办先后获评“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在未检工作创建30周年之际,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蒋韦慧与留守儿童填写结对帮扶卡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需要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未检检察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素养,还要懂得心理学,综合素能一样都不能少。”蒋韦慧说,“我愿做一个有‘温度’的检察人,给百姓带去法律的温暖。”(黄雪圆  唐媛媛)


来源:公诉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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