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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17年有361名民警因公牺牲

2018-04-04 汤瑜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7年,有361名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牺牲,有6234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国公安民警共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

其中,2017年因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公安民警有246人,占了所有牺牲民警总数的近七成。有1820名民警因长期高强度积劳成疾患职业重病身故,因公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3.5岁。

此外,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各地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1.3万起,处理侵害行为人1.8万名,为1.6万名民警纠正错案、恢复名誉、给予经济补偿。

为做好关爱民警工作,2016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的30项措施。2017年,公安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意见》,从明确职责范围、严格依法履职,合理配置警力、充实实战力量等8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负担的30项措施。

2018年1月,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其中,将优待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和拓展为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在教育优待措施上,实现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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