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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募捐背后的法律“红线”

2017-07-13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

作者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 湖南长沙


[T]RUTH|真相|

7月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橘子洲头,穿洲而过的洪水已经退入湘江。

在橘子洲景区,一台台洒水车正在用水冲刷着景区道路上的淤泥,一些被洪水浸泡多日的景点,在清淤完毕后又恢复了原貌;还有的工作人员则在一些被洪水侵蚀过的地方喷洒着消毒药水……

6月22日以来,在滔滔洪水的肆虐下,湖湘大地受损严重。洪水无情,人间有爱。媒体不断披露的灾情,更是牵动人心。连日来,社会各界为湖南灾区灾后重建,举行了各种募捐活动,传递着人间真情,温暖着灾民人心。

那么,灾后各种募捐活动,如何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进行?我国对慈善募捐又设置了怎样的法律“红线”?


“全部家当”

就剩几个鸡蛋

被洪水冲空的民房,墙壁上残留着斑斑水渍,灾民家的“全部家当”,就剩下几个鸡蛋……

这是法治周末记者近日随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走访长沙一灾民家时看到的一幕。

在今夏特大洪水的肆虐下,湖南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损失。7月9日举行的湖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6月22日以来,湖南遭遇今年以来最强降雨过程,降雨总量、强度、时长及范围均为历年罕见,强降雨造成14个市州120个县市区受灾。到7月8日上午10时,全省共有1223.8万人受灾,因滑坡掩埋死亡28人,因泥石流死亡或失踪13人,因房屋倒塌死亡22人,因溺水死亡或失踪4人,因地面塌陷等其他原因死亡或失踪16人。全省转移安置162.1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7.1万人,倒塌房屋1.8万户5.3万间,严重损房2.4万户6.8万间,一般损房11.1万户28.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81.5亿元。

长沙市宁乡县为今年洪灾的重灾区之一。数据显示,今年的洪灾也是该县有水文、气象记录60年以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

据宁乡县县长王雄文介绍,宁乡地形地貌复杂,西部山区属于风化花岗岩地区,遭遇强降雨很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东部地区属于洞庭湖尾闾地区,地势低洼,河流汇集。多重因素叠加,致使这轮强降雨给当地民众造成严重损失。

据初步统计,在此轮降雨中宁乡受灾人口达到81.5万,占该县人口的56%,全倒或部分倒塌的房屋14000余间,毁损堤坝900多处,农作物受灾31.8万亩,70多条道路受损;13个乡镇停电,多个乡镇通讯一度中断,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90亿元。更为严重的是,该县中西部9个乡镇出现山体滑坡,东部区域出现洪水漫堤,因灾死亡、意外落水溺亡、失联人员共44人,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募捐活动

传递人间真情

“面对如此严重的灾情,仅靠宁乡一县之力,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宁乡灾区人民渴望得到全国人民的关爱和帮助,希望您伸出援手、共渡难关……”

2017年7月2日,宁乡县洪灾捐助募集管理办公室发出《宁乡县特大暴雨抗洪救灾募捐倡议书》,呼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宁乡县的灾后重建伸出援助之手。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连日来,社会各界为湖南灾区群众举行的各种募捐活动的消息,不断见诸于报端。

在防汛抢险期间,长沙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积极动员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投身抗洪抢险工作,先后有十多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组织了党员突击队、青年突击队等上堤开展抢险救灾。

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在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市律师协会的积极倡议下,经与市慈善总会对接,7月7日,湖南金州、言顺、麓和等18家律师事务所,现场向灾区群众捐款48万余元。截至7月7日下午4点,已有近50家律所踊跃捐款捐物,市律协爱心捐款专用账户已收到30家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参政议政与公益服务专门委员会、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团和市律协秘书处的抗洪救灾捐款54万余元,有20家律师事务所将价值12万余元的救灾物资送到抗洪一线,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大灾面前,人间真情弥足珍贵。《潇湘晨报》则携手长沙市减灾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共同开展灾后重建募捐行动,所募集到的所有善款将全部拨付给灾区,专项用于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项目支出明细将在后续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对外公布。

“暴雨如注,水漫潇湘……在浙江省乐清市的许多湘商近日也收到乐清市湖南商会、乐清市慈善总会柳市分会联合发出的一份倡议书。该倡议书介绍了湖南近期洪涝灾害的情况,号召全体在乐湘籍人士及社会各界好心人关注湖南灾情,为湖南灾后重建添砖加瓦、奉献爱心。

7月6日,金东资本(湘窖酒业)通过湖南省慈善总会为湖南特大洪灾捐款1000万元,用于湖南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民众渡过难关;7月1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也在联系宁乡县相关部门,并准备对灾民实施捐赠帮扶。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在湖南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后,社会各界各式各样的洪灾募捐活动,彰显人间真情。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灾后举行的各种募捐活动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挪用善款、骗捐诈捐、信息不透明……近年来,一些涉及赈灾救助慈善领域的不规范行为曾广受诟病。但从2016年9月1日起,慈善组织的资金去向再也不能是一笔“糊涂账”,运作过程将更加透明。

据记者了解,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三部法律法规同时施行,从而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设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而此前,曾有人因为没有报批就非法组织募捐而被查处。

有媒体披露,2016年7月8日,根据公安机关提请,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对俞某等人非法募捐一案提前介入。经审查,俞某等人为救助在洪水中受灾村民而组织募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有关法规,遂建议公安机关妥善加以处理。

三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俞某等人没有非法占有捐款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未经申报审批即发起募捐违反了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院将这一审查意见告知公安机关,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有关村民予以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接受的捐赠款项予以妥善处理。

一位专业人士对记者说,根据我国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经过批准的义卖、义演、义展等大型救灾捐赠或募捐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才有资格依法公开募捐。

“为救助受灾群众而组织的各种募捐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相关部门很难对其账目进行有效监督,此种募捐也会成为一种非法募捐行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对记者说。

黄捷介绍,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和运作都做了明确规定,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捷坦言,新的规章制度对慈善信息透明做了详细规定。以后,慈善组织名单、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以及慈善组织业务范围、开展项目等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这样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使慈善组织更加规范、专业。”

“今年湖南洪灾募捐的真情善举暖人心,但在举办类似募捐活动时,切不可超越相关的法律‘红线’。”黄捷对记者说。

7月9日下午,湖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赈灾捐赠监管,并通过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广泛开展各类募捐活动,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整理:李含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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