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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方通报!“员工讲粤语被罚”不实,刘某杰(男,21岁)被刑拘

南都报道 南方都市报 2024-04-05


近日,一则“佛山一公司三名员工因工作期间说粤语被罚款” 的信息在全网引发关注。今天(2月22日),南都记者在现场实地探访发现,在注册地址并无此公司办公;当天下午,佛山禅城公安通报:网传消息不实,不存在员工因讲粤语被罚的情况


2月22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网传公司的注册地址实地探访发现该楼栋并无公司办公,2楼住所申报地实际上为另一公司。南都记者尝试电话咨询该公司,负责人称公司主营代账业务,“不认识所谓网传公司”


网传公司注册地楼下。


不过,南都记者咨询后发现,该公司声称“可以把注册地‘挂靠’在该地址而不在该地址办公”,根据公司规模大小“最低缴纳一年一千多元”


注册地公司称缴费可将公司注册地“挂靠”。


随后,记者拨通楼栋招租电话,出租方称“并不了解网传公司”。


据企查查,网传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当天上午,南都记者电话咨询禅城区人社部门,相关人员表示人社局正联同南庄镇对事件进行调查


22日下午,禅城公安发布通告:网传的消息为不实信息,系刘某杰(男,21岁,网传涉事公司负责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而编造并传播刘某杰的公司实际上只有其一人,没有其他员工不存在所谓员工因讲粤语被罚款的情况。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杰因在多个网络平台散播不实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2月21日晚间,疑似网传公司负责人刘某杰通过公司官方社交账号发布情况说明,其中提到:“全权只有我一人策划了一场关于公司禁止非国语沟通的舆论。”


广东诺安律师事务所萧珏律师认为,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行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罚款条款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劳动者遇到类似的遭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萧珏律师还表示:鉴于刘某杰在多个网络平台散播不实信息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构成犯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扰乱公共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可能被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韦娟明 孙振凌 实习生 李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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