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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10人确诊,镇党委书记、镇长双双被诫勉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4月10日晚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中,因为一个村出现10例新冠肺炎感染者,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


一村10人感染,镇党委书记、镇长均受处理

通报称,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

2020年2月,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10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3名村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素朴镇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落实不到位,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月8日,素朴镇党委向黔西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月19日,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

1人感染了10人,都是聚餐惹的祸

一个村庄中何以出现如此多的确诊病例?毕节市人民政府 2 月 7 日发布的通报称:

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石井1组村民李某某系贵阳市修文县“ 确诊病例 ”李某、颜某密切接触者。

经查,1月29日李某某与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颜某夫妇(从浙江返回,其女儿在浙江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贵阳修文李某家中就餐。

1月30日李某某与修文县李某等人驾车从修文返回素朴镇百花村石井1组,当晚在李某某侄女素朴镇百花村石井1组的李某家中住宿。

1月31日晚上,李某某出现流涕,无咳嗽、咳痰、发热、乏力,无呕吐、腹泻等症状。

2月5日,百花村村民李某某、李某(李某某侄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2月7日,同村患者李某某(男,55 岁)、陈某某(男,5 岁)、李某某(男,44 岁)、王某某(女,50 岁)、李某某(女,24 岁)、李某(男,21 岁)、李某某(男,55 岁)、李某某(男,49 岁),同样因为亲属关系,密切接触了2月4日确诊病例李某(接触浙江确诊病例后返回贵州修文县),而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南方都市报(nddaily)综合报道
南都记者 刘兰兰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贵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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